联合办学是什么意思
联合办学是什么意思,学校之间实施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的原则办学。以下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联合办学是什么意思的具体内容。
联合办学是什么意思1
联合办学是 联合办学是指高等学校在一些技校、民办教育机构设立起本校的教学点,从而形成一种联合办学的模式,实现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
联合办学的意思
联合办学:学校之间实施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的原则办学。比较知名的有武汉七校联盟办学。
七校联合办学,又称武汉七校联盟,是指在中国湖北省武汉地区七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之间实施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根据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相互促进的原则。
七校从1999年开始联合办学,学生可以跨校跨学科辅修第二学位。联合办学由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这7所全国重点大学组成。
各自拿出本校特色优势专业联合办学,这七所高校的本科生,可以任选其中一所学校的公共选修课或专业课,可拿双学位,相当于“一张录取通知书,可上七所名校”。中国武汉地区重点大学之间的七校联合办学是中国大陆持续时间最长、实质性参与高校最多、合作范围最广、受益学生最多的一种联合办学模式。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教育的具体活动受到社会需求影响,必须符合社会发展趋势,承担着对社会输送人才的职能。一般说来,学校教育包括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学校主要分为五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是什么
中外合作办学通常是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另外,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项目一般情况下也归为中外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评估和管理一般由教育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司进行。
联合办学是什么意思2
联办学校是什么意思
两个及多个学校或者是学校与企业联合承办的学校。这类学校大多都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才成立的民营性质学校。相对于公办学校,两者间最大的区别应该就是资金来源不同了。
什么是联办学校
联办学校是两个及多个学校或者是学校与企业联合承办的学校。学校与学校联合,以各自学校的优势来弥它方的不足。学校与企业的联合,学校的专业知识来弥补企业的理论知识欠缺的短处,同时又为企业培养了实用型人才,通常以营利为目的。
联办学校主要靠自筹,办学经费主要是来自企业或其他。所以这也是联办学校的费用要比公办学校高的主要原因。
分校和联合办学的区别
名校分校主要有这几种办学模式:一、直属分校;二、托管办学;三、合作办学,也就是联合办学。直属分校属于同行政区,由本部直接管理和派遣老师教学,分校和本部属于统一集团,教学管理等保持一致。一般来讲,直属分校的老师和主要骨干力量是由本部派过去的。
托管办学是指分校属于同行政区,通过名校托管办学后,薄弱学校与名校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调配老师,统一质量管理,统一考核评价。一般不一定会有本部派去的老师,但是老师会与名校老师在一起统一备课。主要还是原有学校的师资。合作办学是本校和分校压根都不属于同一个区的教育局,而且这种合作方式也比较新,应该说现在还没到检验教学成果的时候。
这类学校不一定会有本部派去的老师,并且老师也不与名校老师在一起统一备课,采用的管理制度和教学制度也与名校不同。综合来说,直属分校师资会比合作办学好一点。
联合办学是什么意思3
一、什么是联合办学协议
联合办学合同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为培养所需人才合资创办教育机构或学科专业的文字协议。
是确定培养人才分配额的基本依据。一般按各方出资比例确定学生名额。合同根据出资形式签订。一般写明所设专业、各方学生人数、学年、资金数额、教学力量,教学管理、校舍等。
二、合伙协议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三、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一方以现金投资,另一方以劳务或技术投资。
建议合伙人在投资之初就应该就投资额度、投资方式、经营管理模式、利润分配方式、风险承担等方面协商,投资人根据各自的利益商定以上各事宜,所有投资人对上述条款达成统一是前提,通常情况下,投资现金的股东应享受更多的利润回报,因为其投资的风险更大。
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投资现金的股东损失也将最大,合伙人之间也可以商定各自投资出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出资比例通常与利润分配比例是一致的,但也可以由合伙人商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