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伤医疗费如何申报
你知道东莞工伤医疗费如何申报吗?遇到工伤是可以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的,但首先需要工伤者去申报。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东莞工伤医疗费如何申报相关的知识和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东莞工伤医疗费如何申报1
申请材料
1、工伤医疗费结算档案表;
2、《工伤认定书》(存档联);
3、《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一寸照片1张;
5、有效疾病诊断证明;
6、协议机构出具的工伤医疗费收据(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7、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复印件,出院小结;
8、门诊治疗的,需提交门诊病历本复印件、社会保险专用处方联;
9、需安装康复器具的,需提交《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复印件或康复器具审批表、康复器具装配机构出具的`康复器具装配发票;
10、待遇领取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直系亲属)的银行帐号资料;
11、商业保险或民事赔偿结果;
12、领取待遇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东莞工伤医疗费如何申报2
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医疗终结并办结劳动能力鉴定有关手续后,及时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手续并领取《医院现金单收件回执》;
2、领取结果: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到参保地经办机构领取《东莞市工伤医疗自费项目清单》(没有自费项目的,不用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
经审核资料齐备的,自办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工伤认定的其它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30日内,怀疑有致残的,应向市医务劳动鉴定部门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领取鉴定表,到指定的鉴定点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员工领取鉴定结论后30日内,如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赔偿标准发生争议,可持工伤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工伤医疗费单据和原始病历、受伤前月工资表等材料到市社保局仲裁办申请工伤待遇仲裁(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供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等有关资料)。